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济南旅游学校 作者:郝之斐  查看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0 15:56:47  

 


为做好我校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济教人字〔2018〕25号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在我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人员。学校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教职工经批准在两个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个岗位职责任务。

三、考核标准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年度考核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的指导下进行。

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性强,客观反映教职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全校教职工按照职业中专部教师、高中部教师、中层干部职员三个考核单元分别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量化赋分分为两部分:教师师德考核占比为15%,教师工作考核占比为85%。两项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后,再按上述比例折合汇总,作为本人量化赋分成绩。

考核赋分办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2.各部门将考核的相关数据在教职工签字确认无异议的基础上交考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整理相关数据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6.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再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提出申诉。

六、学校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比例的确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考核单元教职工总人数的18.5%(我校为省级文明校园)。学校领导干部不作为计算优秀比例的基数,其优秀人员不占学校的名额。

根据考核得分,对三个考核单元分别进行排序,前35%人员(采用进一法)确定为本年度的学校先进工作者,前18.5%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采取去尾法取整数)。

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一)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方能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可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对新进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累计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二)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查实有《济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所列10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考核力度,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切实把考核结果的使用落到实处,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教职工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年八月

 

 

 

 

 

 

 

 

 

 

 

 

 

 

附件1: 

济南旅游学校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赋分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赋分分为两部分:教师师德考核占比为15%,教师工作考核占比为85%。两项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后,再按上述比例折合汇总,作为本人量化赋分成绩。

教师师德考核(15%),依据上级文件制定考核细则。

教师工作考核(85%),分数计算方法:(硬性量化90分+软性量化10分)×85%,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一、硬性量化办法(90分)

(一)工作量(10 分)

所有教师中周平均工作量最高为 A,最低为 B,个人一年周平均工作量为 X。得分为:5+[5/(A-B)]×(X-B)

备注:

1.教研组长每周加 2 课时,教研组副组长每周加 1.5 课时;班主任(含实习班主任)每周加 6 课时;班主任兼年级组长每周加 8 课时。中层干部参加教师考核每周加 8 课时。

若教研组长兼班主任加 7 课时;年级组长兼教研组长加 9 课时;中层干部兼班主任每周加 9 课时。

2.各职能部门要提供本部门安排的外接考试、楼层值班、周边巡视、宿舍值班、招生宣传、课后教学服务的工作量。

3. 各部门教师工作量按实际上课时间计算,防疫期间的工作量按照防疫期间教师实际上课的工作量计算。

说明(关于工作量的界定):

普通教师,周课时 14 节为满工作量;

班主任教师,周课时 12 节为满工作量;

兼职职员的教师参加教师考核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兼课6节 按教师满工作量计算;兼课超过6节的,超出的课时按超工作量计算;不兼课的按教师满工作量减去6 节计算。

(二)常规工作(45 分)

1.出勤情况(10 分):

全年累计病事假前10天,每天扣0.1分,超过10天的,请假1天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出现旷工或旷课现象计 0 分,10分扣完的,再从总分中扣除。

2.学生满意度评价(3 分):学生满意度评价得分×3%

3.德育工作(5 分):

①全年任班主任者德育成绩为:4+1×(班级数-名次+1)÷班级数。

(年级主任德育成绩:本班德育成绩+年级各班平均德育成绩×10%

半年任班主任者:3+1×(班级数-名次+1)÷班级数半年

②全年不任班主任者:

教研组长:3.5+年度本学科教师学生满意度测评平均分×1%。

其他教师:

男 50 岁以上,女 45 岁以上:2.5+学生满意度评价分数×1%。

男 50 岁以下,女 45 岁以下:2+学生满意度评价分数×1%。

④中层干部同班主任计分。

4.导师制工作(1 分)

班级流失人数不超过 1 人,每超 1 人扣班主任 1 分,扣任课教师 0.5分,扣导师0.5分。

5.教学常规情况(10 分):

①教案(2 分):检查教案;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②听课记录2 分):

学期平均数 n,当 n≥10 时,2 分,当 n<10 时, 2-0.5(10-n)到零为止。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③教研活动情况(2 分) :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记录;教研组长做好出勤记录;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④作业批改(2 分):检查作业情况。

⑤因私调课次数(2分):考核年度内因私调课5次以上,每超一次扣0.2分。2分扣完的,再从总分中扣除。

备注:课堂不规范课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每一节不规范课从考核总分中扣除0.1 分

6.教育科研、校本培训情况(10 分)

本项所得原始分为X,最后得分=10×X/13。

①参加、指导教育教学大赛、参加市级一师一优课、说课比赛(4.5分)

     类别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优质课、各类教学大赛和各类德育大赛

4.5

3.5

3.2

3

2.5

2.2

2

1.5

1.2

1

0.5

一师一优课

4

3.2

3.0

2.9

2.4

2.2

2

1.5

1.2

1

0.5

说课、微课及其他

3.5

3

2.8

2.7

2.3

2.2

2

1.5

1.2

1

0.5

备注:学会、协会组织比赛的,折半计算;不分等次的“一师一优课”按同级别的第二等次赋分;此项成绩取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赋分。

②教育科研成果、课题、论文赋分(5.5分)

       类别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成果

5.5

5.3

5.1

5

4.5

4

3

2

1

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改立项、课题或者论文

国家级

4

省级

3

市级

2

备注:非主持人成员前五位减半计算,其他成员按照三分之一计算;协会、学会组织的教学成果或课题按照三分之一赋分;只开题没结题的按照三分之一赋分。此项成绩取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赋分。

③教师培训(合计2分)

校本培训1 高中教师暑期远程研修职专教师参加文化课培训、技能技术培训等 1 分;专业教师未按学校安排参与双进企业活动或者技能技术培训的扣2分;高中教师远程研修或面对面培训不合格的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④做一天学生活动1分。

做一天学生活动,无反馈记录的扣0.5分;

7.宿舍值班、楼层值班及校园周边巡视情况(1分)

完全按照学校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值班,1分;未完全按照学校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值班0.5分;未参与以上各种值班 0 分。

8.全校及校区全体教职工大会、升旗出勤情况(3.5分):除公假外,大会每缺勤一次扣0.5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升旗每缺勤一次扣0.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9.学校重要工作优秀团队、感动人物、公益活动:(0.2 分),每个项目 0.1 分,累计不超过0.2 分。

10.一日校长助理(0.3 分)

11.社团活动(0.5 分):参与 0.1 分,指导教师或负责人 0.5 分。

12.突出贡献(0.5分):完成年度学校安排的突发、重要、开创性工作。此项目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界定。

(三)教育教学业绩(35

1.教学业绩25分。包括专业教师技能比武成绩或文化课教师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推门听课成绩等。(具体考核评价办法见高中部及职专部考评办法,附件2和附件3)

2.班级管理业绩占 10 分,具体赋分方法为:级部学年各班量化管理赋分,最高分为 A,本班得分为 x。

(1)任班主任者10×x/ A

(2)任副班主任者:8×x/ A

(3)其他任课教师:6×y/ A(该 y为其所任教班级量化成绩的平均分)

备注:高中部、职专部、政教处的教育业绩经每位教师签字确认后上交分管校长。

二、软性量化部分(10分)

1、考核小组打分占4分。打分票最低分设置为60分,最高分为100分,所有有效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再乘以4%作为最终得分。

2、全体教职工打分6参考学生成绩、德育工作情况)打分票最低分设置为60分,最高分为100分,所有有效打分去掉五个最高分和五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再乘以6%作为最终得分。

以上标准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济南旅游学校

2022年8月


附件2:

济南旅游学校高中部教师

教学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一、分值

    教师业绩考核总分为25分,其中教师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分;推门听课成绩1分;教师教学成绩赋分22分。

二、量化评价原则

根据各年级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评价原则和侧重点:

高一以年级后30%的学生发展情况为评价教师及班级业绩的主要依据;高二以全部学生的发展情况为评价教师及班级业绩的主要依据;高三以前30%和后30%的学生发展情况为评价教师及班级业绩的主要依据。

三、量化评价办法及操作

(一)班级成绩量化考核办法


 

30%学生的平均分

 

高一:



 

学校平均分

 

学期初:                =n1



 

学校平均分

 

 

30%学生的平均分

 
学期末:                =n3


 

 


 

班级学生及格率

 

高二:



 

学校总及格率

 

学期初:               =n1


 

学期末:                 =n3

 

高三:

学期初:

 


= n1

学期末:

 


                                                    =n3  

 

(二)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1.高一年级教师

本学年度第一学期:n3/n1=m1

本学年度第二学期:n3/n1=m2

m= m1×40%+ m2×60%

将m×20进行折合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最高分按22分计)。

折合方法:A----最高成绩,B-----最低成绩   X---个人成绩

将成绩按照以下方法折合(最高22分)

 折合成绩=18+4*(X-B)/(A-B)

2.高二有学业水平过关测试任务的教师:


 

济南市该科水平测试合格率

 

 

所教学生水平测试合格率

 
①                          =m1


 

将m1×30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② 无学业水平任务教师及高二春考班教师

学期 n3/ n1=m2

将m2×10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③将①+②成绩按照以下方法折合(最高22分)

折合方法:A----最高成绩,B-----最低成绩   X---个人成绩

折合成绩=18+4*(X-B)/(A-B)

 

3.高三年级夏考班的教师:














 


 

 

 

 

 

 


                                                                                                            

 

 

 

 

 m1 = ( m11 + m12 )/2

 

接班时,                        = m2

 

m1/ m2=m,将m×20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任课教师高考成绩(无成绩时,用一模、二模的考试成绩替代):

K1 =(一模任教班级平均分/学校平均分)/(一模理(文)科综合平均分/学校理(文)科综合平均分)

K2 =(二模平均分/学校平均分)/(二模理(文)科综合平均分/二模学校理(文)科综合平均分)

K3 =(高考理(文)科综合平均分/高考学校理(文)科综合平均分)

K = ( K1 + K2 +K3) /3

m1/ m2=m,将m * K * 20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将成绩按照以下方法折合(最高22分)  同高一

4.高三年级春考班的教师:

 

 

 

 

 

 

 


m1 = ( m11 + m12 )/2





 



接班时,                       = m2

 

m1/ m2=m,将m×20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

将成绩按照以下方法折合(最高22分) 同高一

 

四、凡达到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三高考目标的,按“综合高中部学业水平目标责任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报校党委会批准执行。

注:无统考任务的教师教学业绩得分为本级部教师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附件3:

济南旅游学校职专部教师

教学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讨论稿)

一、教学成绩(5分)

1.任教班级成绩量化考核办法





 



学期期中考试:                  =n1





 



学期期末考试:                  =n2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本学年度第一学期:n2/n1=m1

本学年度第二学期:n2/n1=m2

m= m1×40%+ m2×60%

将m×3进行折合记入该教师年度考核总分(最高分按5分计)。

折合方法:A----最高成绩,B-----最低成绩   X---个人成绩

折合成绩=3+2*(X-B)/(A-B)

备注:

1.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的以任教最高年级核心课程计算。

2.跨春考或三二连读、大专班等任教的以任教春考班成绩计算。

3.跨大专班和三二连读班任教的以三二连读班级计算(任教纯大专班除外)。

4.艺体、计算机、纯技能老师等以任教最高年级的春考班各科老师平均及格率计算。

二、教学进度(1分)

每学期检查一次,通过期中、期末学生座谈会、推门听课等落实,如出现教师教学进度和本组教师正常进度(或与上报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慢于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本项得分为0。

三、教师比武(3分)

文化课教师每年度进行一次职教高考题或相关学科测试。参与为2分,及格为2.5分,优秀为3分。

专业教师技能展示比武。参与为2分,及格为2.5分,优秀为3分。

四、项目管理(4分)

学校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及活动,形成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教师可以积极参与,工作期间根据完成效果赋分,主持人4分,参与者3分,任务已经完成的不再赋分。

五、推门听课(2分)

每学年度组织一次全体教师推门听课,百分制打分。成绩赋分=2*成绩/100

六、业务加分(3分)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评比,如优质课、示范课、展示课、教学能力比赛等活动;指导学生技能大赛或职教高考本科升学达到或超过全省本科上线率,参与得2分,获奖得3分。

七、综合一体化评价(2分)

职专部在考核年度内对教研组团体一体化评价按照3:4:3的比例依次进行相应的等级赋分。一等2分、二等1.8分、三等1.6分,本组所有成员依据教研组对应的等级赋分。(职专部教研组团体一体化评价方案另附)

八、课堂管理(3分)

教师在本考核年度内课堂管理没有出现扣分项,得3分,如有不合格项,违背教师师德师风或教学管理规定的,以书面告知书为准,每出现一次扣1分,如出现不合格次数多于3次,从个人教学业绩总得分中扣除。

九、积极承担任务(2分)

教师在接到学校安排任务后,能克服困难,积极面对,不推脱。出现1次负面情况,减1分,如出现多次,经慎重研究,从教学业绩总分中扣除。

 

 

 


附件4

 

济南旅游学校干部职员年度考核赋分办法

 

依据济南旅游学校《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干部职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协助。考核得分为百分制。其中师德考核15分;民主评议35分(全体教职工评议15分、考核小组评议10分、考核领导小组评议10分);出勤、大会和升旗15分;部门考核30分;奖励赋分5分。

一、师德考核(15 分)

按照《济南旅游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进行赋分(百分制),提取 15%计入年度考核得分。

二、民主评议(35分)

(一)全体教职工评议(15分)

全体教职工对干部职员进行民主评议赋分。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突出师德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小组评议(10分)

考核小组对中层干部和职员进行评议赋分。

根据干部和职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时按百分制量化赋分排序。

(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10分)

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层干部和职员评议赋分。

根据干部和职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出勤、大会和升旗(15分)

(一)出勤(10分)。全年累计病事假10天以内,每天扣0.1分,超过10天的每天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出现旷工或旷课现象的计0分,10分扣完的,再从总分中扣除。

(二)大会和升旗(5分)。全校及校区教职工大会出勤、升旗。每缺勤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公假除外。

四、部门考核(30分)

根据部门考核的得分(百分制),提取30%作为部门考核得分计入干部职员年度考核得分。部门考核赋分如下:

量化赋分

评价赋分

目标管理奖励

宣传工作

全体教职工对部门评价

领导班子对部门评价

考核小组对部门评价

60

5

10

15

10

五、奖励赋分(5分)

一日校长助理(干部参加晨会、日结会)1分,参与24小时值班、宿舍值班2分,各类表彰2分(校级0.5分,市级1分,省级及以上2分)。

 

济南旅游学校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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