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前必须达到专业技能标准。
二、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本班如确有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需自找实习单位或从事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由家长写明原因,出具相关证明及书面申请,并附上班主任意见后,由班主任送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家长申请书中必须注明学生自找实习点,或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名称,实习期间的学生行为,安全及管理问题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请自找实习点的学生,必须在三日内找到实习点,并将具体实习地点报知实习管理老师。如在规定时间内尚未找到实习点,自第四日起视为旷课。
济南旅游学校
2022年11月23日